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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年度核验的单位为已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单位及个人,含2011年新批准设立的印刷企业。

  (一)2012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参加核验的印刷企业根据相关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2012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

  (三)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核验辖区内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各专项印刷许可企业及打字复印单位,作出企业能否通过核验的决定。

  出版物印刷企业、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由所在地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发放年度核验通知及《2012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各局在审核企业的自查报告等各项材料和核验表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省新闻出版局印刷复制管理处进行年度核验。

  (二)印刷企业自查报告。主要内容有:执行国家相关印刷法规规章情况;开展印刷经营活动的门槛;印刷经营情况及经营业绩;获奖励和受处罚情况;国产设备使用情况、国外新旧设备的引进情况,列入《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印刷设备是否已淘汰;产品质量情况,通过ISO9000、ISO14000及其他认证情况;实施绿色印刷的情况;统计数据报送情况及别的需要说明的情况;组织及参加培训情况;上市的情况;兼并重组的情况;组建印刷集团的情况;企业未来的发展受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的影响;对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在印刷管理方面的建议等。

  (四)《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出版物和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应提供省级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1.《新闻出版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出版物印刷企业、其他被抽样的印刷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填报);

  4.《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统计表》(出版物印刷企业、其他被抽样的印刷企业填报)。

  以上统计报表通过登录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填报,并提供纸质盖章打印件。对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和打字复印单位的抽样调查,由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

  (四)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的人是不是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五)是否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印刷企业五项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贯彻执行;

  各局应对各相关印刷企业申报材料来审查,尽可能到现场检查。对符合《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的资格条件,无违反印刷法规规章行为,按规定向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报送统计数据,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自查报告和《2012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复印打字企业审核登记表》的企业,准予年度核验,企业取得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资格。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未取得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的;

  暂缓年度核验期限为3个月。暂缓年度核验的企业应认真整改,待问题得到解决后,写出申请,报本次年度核验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

  2.已经不具备《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和《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的资格条件,近期又无力或不愿达到条件的。

  (四)未通过年度核验的印刷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由负责本次年度核验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收回《印刷经营许可证》,并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五)印刷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年度核验的,下发催告通知书30日内仍不申报的,由负责本次年度核验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注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并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一)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各地要根据相关要求,对本辖区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根据本地区的真实的情况制订核验的实施办法,把本次年度核验工作与重要节日期间的印刷复制专项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对印刷公司进行全面清查和核验,组织并且开展多层次教育培训活动,认真审核企业报送的材料,严格把关,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分析、汇总,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维护健康规范的印刷市场秩序。

  (二)加强数字印刷发展研究。各地要加强对数字印刷专营企业及兼营企业的数量、各类企业数字印刷产值、生产型数字印刷机装机数量的调研和核验,全面掌握本辖区数字印刷的发展状况,针对数字印刷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促进数字印刷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数字印刷管理的政策和措施,推动印刷行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本次《2012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和《年度核验情况汇总表》中专门增加了数字印刷的内容,请各地认真填报。

  (三)认真做好统计年报工作。为加快新闻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工作与统计年报工作的统一组织实施,提升工作效率,各地要将2012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与统计年报工作统一部署、同步实施、按期上报。各地要主动支持统计部门工作,督促印刷企业认线年统计年报工作。

  (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于2012年3月15日前将本辖区内的核验情况工作总结、《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联系表(年印刷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年度核验情况汇总表》以及被暂缓年度核验和不予年度核验的印刷企业名单报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设区市和义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于2012年3月底前将上述材料汇总报省新闻出版局印刷复制管理处。

  根据印刷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2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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