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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的通知

  为加强对印刷业的监督管理,逐渐完备新闻出版行政管理的“四大准入”制度,推动印刷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改革、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行业指导管理,推动我市印刷业产业体系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通过年度核验工作,掌握我市印刷业“十二五”时期发展状况,以及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发展的新情况;认真落实“宽进严管”总体要求,淘汰严重违规和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加强完善我市印刷企业分类评估机制,评选市级印刷示范企业,加强对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的核验,充分的发挥示范企业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加强印刷管理信息化、数据化、网络化建设,做好对行业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发布,为公司可以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务。

  全市各出版物印刷企业、出版物排制版专项印刷企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企业、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及打字、复印、影印企业。

  (三)企业印刷设备是不是满足规定,列入《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印刷生产设备是否已淘汰;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的人是不是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五)企业是否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印刷企业五项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贯彻执行;

  (八)出版物印刷企业应提交2种以上由省级以上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

  (三)《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一)出版物企业(含排制版专项、内部资料印刷企业和外商投资的印刷企业)年检工作安排:由市文广新局汇总材料后统一上报省局印刷复制管理处进行年检登记。

  (二)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及“三印”单位的年检工作安排:注册投资的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由市文广新局进行审核登记。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下的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和“三印”单位的年检工作由企业所属县市区文广新局具体实施。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对当地印刷企业审核登记工作进行总结,撰写年检总结报告,汇总年检企业报表和《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年印刷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联系表》,于2015年3月25日前上报市局,市局对全市印刷企业审核登记工作进行抽查。

  (一)“全省印刷网络管理系统”是为全省印刷公司可以提供方便、高效、快捷服务的管理平台,为推进网络系统建设,对没有登陆“全省印刷网络管理系统”的印刷企业一律不予年检登记。

  (二)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在收取本地区的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企业年检资料时,要认线项内容做初审,初审完后将本地区印刷公司基本情况做汇总。初审中发现的问题要形成文字材料与《审核登记情况汇总表》一起于3月25日前上报市文广新局。

  2015年印刷企业年检工作表格、资料,可至“岳阳印刷QQ群”查询并下载,QQ群号:3170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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