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1-88576763

行业资讯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公积金8,226,199.93元,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共计分派现金红利46,827,749.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0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图书、期刊、电子音像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和印刷,以及印刷物资供应和票据印刷等业务。公司聚合图书、期刊、电子音像、新媒体等多种介质,形成了集传统出版发行业务与数字阅读、在线教育、电商销售等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传媒业务架构,并逐步向文化创意、投资金融等领域拓展,形成了跨领域、多介质、全链条发展格局。

  1.图书出版业务:公司通过所属辽人社、辽海社、辽美社、辽科社、春风社、辽少社等11家出版社从事教材教辅、一般图书和电子音像产品的编辑出版发行业务。

  2.图书发行业务:公司通过所属北方配送公司、北方图书城、辽版公司等开展教材教辅发行和一般图书的批发、零售、连锁经营业务。

  3.印刷业务:公司通过新华印务公司、鼎籍数码公司开展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等业务;通过票据公司从事财政、税务、银行等机构的票据及标签印制服务。

  4.印刷物资供应业务:公司通过印刷物资公司从事印刷纸张、印刷耗材、印刷设备及配件等印刷材料经营以及各类造纸原辅材料的物资贸易。

  5.其他业务:公司通过鼎籍智造公司开展出版融合产品研究开发运营业务;通过版权交易中心开展版权及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服务;以及发行企业组织文创产品、教育装备经营业务等。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2020年11月发布的《2019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2019年新闻出版产业规模继续增长, 全国出版、印刷和发行服务实现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 1.1%,其中图书出版产业实现营业收入增长 5.6%。

  据开卷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图书零售市场码洋规模20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同比下降了5.08%。从不同渠道来看,网店渠道保持正向增长,增速有所放缓,同比增长7.27%;实体店渠道受疫情影响明显,下降幅度逐步扩大,同比下降33.8%。此次新冠疫情在客观上也加速了出版业的转型升级,提高了出版行业对融合发展的重视程度,加快了对数字出版业务的布局,促进了对新技术、新形态、新模式的探索。

  随着国家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互联网出版的持续不断的发展以及国内文化消费需求的升级,传统出版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加速推进,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融合发展成为行业主要流行趋势,行业整体呈现挑战与机遇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发展态势。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195万元,同比下降6.22%,其中主要经营业务收入242,877万元,同比下降5.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71万元,同比增加2.98%。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83,952万元,较年初增加4.11%,资产负债率37.40%。

  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做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非货币性资产准则、债务重组准则以及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有关业务规则。上述变更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1户,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与上年相比未发生变化。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站点平台()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

  ●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6日(星期四)17: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指定邮箱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等,公司定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6:00-17:00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说明会。

  2、召开形式:网络站点平台在线、召开地点(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站点平台()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

  公司总经理陈闯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费宏伟先生、副总会计师丁元新先生。

  1、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7日16:00-17:00利用互联网直接登录“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6日17: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指定邮箱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的人能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7名,独立董事和?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授权独立董事史东辉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工作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公积金8,226,199.93元。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的策略、经营规划、投资安排、股东回报等因素基础上,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共计分派现金红利46, 827,749.50元。公司2020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临2020-011号公告。

  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临2021-012号公告。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临2021-013号公告。

  公司关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临2021-014号公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需求,赞同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向各商业银行申请办理总金额不超过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大多数都用在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立及贴现、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信用证、保函等信贷业务以及经过规范程序审批的别的业务范围,期限为一年。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各银行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有关授信及贷款协议书上签字。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临2021-015号公告。

  鉴于上述部分议案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2021年6月30日前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杨建军董事长在本次会议结束后根据详细情况安排发出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及将审议的事项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中审众环创立于1987年,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号,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是全国首批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上海、广州、武汉、沈阳等地设有 36 个分支机构。

  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中审众环辽宁分所具体承办。辽宁分所成立于2013年,注册于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6甲1107号,目前拥有从业人员百余人,其中中国注册会计师49名,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先后为十余家上市企业来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截至2020年末,中审众环从业人员3,366人,其中:合伙人185人,注册会计师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中审众环2019年度业务收入147,197.37万元,净资产8,104.26万元。2019年承办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55家,审计收费总额18,344.96万元,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均值为1,491,537.09万元。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最近3年收到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警示函20次,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项目合伙人:毛宝军,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0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毛宝军,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0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吕鹏,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5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从事证券业务6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琦,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2021年度公司聘用中审众环审计总费用预计145万元,其中会计报表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意见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表现出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中审众环在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公司聘其为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赞同公司续聘其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费用总额为145万元。

  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新《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拟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新闻出版(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2日,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对公司董事会编制完成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监事会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对公司董事会编制完成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监事会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每个方面线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规划、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颁布的新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719,254.5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2,261,999.32元。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公积金8,226,199.93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的策略、经营规划、投资安排、股东回报等因素基础上,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 827,749.5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6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0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的策略、经营规划、投资安排、股东回报等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独立董事都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规划、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1年4月22日,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一定变更,按照财政部相关制度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1号——租赁》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应用指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同时承租人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新租赁准则及其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赁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对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合同,根据新租赁准则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衔接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做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制度规定和公司真实的情况,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赞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1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赞同公司与关联方续签关联交易协议。关联董事杨建军、张东平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辽宁北方教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有关图书销售协议,由其代理相关出版社对全国中小学图书馆的上目图书销售业务。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该交易未能按计划履行完毕。

  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协议开展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业务,及时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上述关联方诚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协议义务履行方面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在出版物、教育装备购销业务方面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

  (二)有政府指导性价格的,由双方在限定的范围内,依据市场可比价格商定服务价格,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核定后执行经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之价格。

  (三)既无指令性价格也无指导性价格的,按照可比的当地市场行情报价协商一致后执行。

  本次关联交易是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新闻出版(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Copyright © 2012-2018 宝博体育下载BOB|体育彩票娱乐bob 版权所有

湘ICP备18014865号-1